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11号)要求,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结合职能职责,梳理认领了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54项,省级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6项,现将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
1.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中央层面)
2.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省级层面)
惠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年8月3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