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山东省教育厅工作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和《滨州市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有关规定及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相关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我们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高效顺利的完成了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7月9日,惠民县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正式拉开帷幕,惠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多措并举,秉承“审批在您心间,服务在您身边”的服务理念,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在惠民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