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河南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豫办发电〔〕19号)要求,现就我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含备选)进行公示,请予监督。
公示期:年5月16日至年5月21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河南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受理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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