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纪委监委关于全面受理疫情防控工作中

为严明工作纪律,推动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南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各项防控工作,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从即日起,南乐县纪委监委全面受理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举报内容

1.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南乐县委工作要求不重视、不落实、不到位的;

2.歪曲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言论、造谣传谣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3.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

4.对重要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导致疫情蔓延的;

5.对泄露工作秘密、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推诿扯皮、弄虚作假、贻误工作的;

6.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物资等行为。

二、受理举报方式

来信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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